各研究院、学位点、导师、研究生:
根据《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毕业与授学位工作安排表的通知》(校研〔2016〕41号)精神,为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的第1批送审、答辩和授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1. 凡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拟于2017年春季毕业或申请学位、且开题时间符合文件规定的我校各级各类研究生,其本人和导师可根据论文工作进度选择参加本批次或下一批次(即第2批,将于11月中旬开放申请)的论文送审、答辩和申请学位;拟于2017年夏季毕业或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只能参加第3批次(将于2017年4月初开放申请)的论文送审。第2、3批次的时间节点安排请参考:
http://yjsy.fzu.edu.cn/html/byyxw/zxtz/2016/09/02/fb7cca2b-55aa-4ada-b375-15f50818344b.html
2. 选择参加本批次送审的研究生,都需要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gl.fzu.edu.cn/login.aspx,填写并提交“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
3. 以往批次有提交过申请、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实际并未提交纸质论文讲行送审的研究生,无论是否审核通过,都需本人自行撤销上一次的申请后在本批次重新申请。撤销步骤如下:
论文信息—论文送审申请—“用户操作栏”点击“撤消”按钮(被撤消的记录可在“历史记录”里查看)
4. 以往批次论文送审成绩为不及格者,仍需重新提交申请(二次申请)。
二、时间安排和要求
1. 时间节点安排及各节点特别注意事项详见附件,请仔细阅读。
2. 10月1-8日期间的操作仅涉及研究生本人登记发表论文信息、填写学位论文信息和提交送审申请,无需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
3. 研究生在点击送审申请前,须按步骤先完成发表论文情况和学位论文信息的登记审核。
4. 登记发表论文信息时,“刊物级别”一栏应严格按照《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http://jgxy.fzu.edu.cn/YJSJX/1000703.jhtml 或《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http://jgxy.fzu.edu.cn/YJSJX/1000702.jhtml 来确定“一类”、“二类”、“三类”,不得随意乱填;“作者排名”和“作者数”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导师也应计算在内,不做扣除。凡未按实际情况填写的,无论是否有主观恶意,均视为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舞弊作伪行为,按学位授予细则中有关舞弊作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5. 在学期间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研究生,在填写完发表论文信息后,须向学院提交供审查用的论文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在学期间没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研究生,也需在发表论文登记处点击“提交审核”,此种情况下无需登记其他信息。
6. 博士研究生在填写毕业与学位论文信息时,应认真填写“作者自述论文的主要创新”和“作者对论文有待改进之处的自我评述”栏,导师对这两个栏目的内容应作认真的审核。
7.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时,以上提及登记的发表论文信息和毕业与学位论文信息将作为附件,一并送达评审专家手中。研究生和导师应认真对待,仔细审核,以免影响论文送审结论;因随意登记、审核不严导致评审专家给出不利结论,责任概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8. 博士研究生提交的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事先在校图书馆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收录引用查证,检索报告原件随发表论文复印件一并上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应根据本学院发表论文要求,选择相应的检索项目,确定合理的检索篇数(以能达到学院发表论文要求的数量为上限,超过部分不用检索)。上限之内的检索费用由研究生院承担,超出上限部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查证委托书及办理流程详见下述下载文件包中的“02博士学位申请材料”文件夹。
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学位需公示3个月。博士研究生领取学位证书时,除需公示3个月外,还需满足其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已正式见刊(涉及SCI、EI收录的,提供图书馆收录检索证明)的条件。
三、论文送审注意事项
1. 各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应各司其职,根据时间节点安排,仔细核查学分、发表论文、课程重修、论文学术规范等各项内容是否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的要求,严格把关,及时、认真做好各自的审核环节,避免因审核不及时影响学生的论文送审。
2. 有关2016-2017学年第1批适用的政策、表格、封面等材料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点击下载),因有较大变动,不能沿用以往批次学生的资料,因有较大变动,不能沿用以往批次学生的资料,请各研究生在送审开始前认真阅读。
3. 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的确定应按照《关于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认定程序的通知》进行,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查确认而自行做出的涉密定级一律无效。
四、论文打印、存储注意事项
1. 所有提交送审的纸质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及《盲审的送审论文格式的补充要求》打印装订;与此同时上传至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存储的电子版论文也应以相同的格式排版存储,以确保两者的完全一致性。所有答辩完成后,提交给学院和图书馆保存的纸质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打印装订;与此同时上传至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和图书馆存储的电子版论文也应以相同的格式排版存储,以确保两者的完全一致性。
2. 送审学位论文的电子稿,在定稿后、打印装订的同时,才需要向“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请不要在最终定稿前上传并由导师点击审核通过;若上传错误版本且导师又审核通过了,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承担。
3. 研究生向学院提交送审纸质论文时,应同时上交“遵守学术行为规范承诺”、“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单页;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均应在相应的签字栏手写签名,并承诺向“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的毕业和学位论文电子稿是终稿,与提交送审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承诺所提交的论文不存在学术造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签名应有日期。由学生和导师署名的上述单页,学院和学生都应留存,待学位会后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作为内容之一放入档案袋交研究生院。学生离校前提交给校图书馆和学院留存的纸质论文扉页中,也应装订有上述单页。